晋企发〔2017〕163号
山西省中小企业局
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
专项资金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
项目的通知
各市中小企业局、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:
为培育和促进我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展,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,根据《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企﹝2015﹞148号)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晋政办发﹝2017﹞113号)的有关精神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中小微发展专项资金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。在此次申报工作结束后,凡获得财政奖励的项目企业,将确定为山西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展,是省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,请各市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程序:项目申报按照行政管理级次由县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,市、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企业、部门认真申报,要对项目实地查验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二、项目申报数目:项目申报数量不限,但各市、县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上报。
三、项目申报时间: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正式申报文件、项目申报汇总表、项目资料,上报省中小企业局一份,市、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。
附件:1.2018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指南
2. 2018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项目评审评分表
3. 山西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
山西省中小企业局
2017年11月8日